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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薇,用法律质疑媒体职业道德
——首例艾滋孤儿隐私侵权案的背后
对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歧视,危及他们的生存。基于此,靳薇决定代替小莉和其他受害者用法律质疑媒体的职业道德。
2006年5月11日,在约定了面见采访的时间后,艾滋病防治政策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靳薇将一些资料传到了记者的电子邮箱,"先看看这些资料,你会了解一些艾滋病患者和他们家庭的处境。"
资料包括:靳薇抚养的艾滋孤儿小莉(化名)起诉某报纸侵犯小莉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民事诉状、小莉班主任的来信、艾滋病防治专家王若涛教授的证言、《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2005年12月14日刊登的《无处逃避》一文及一名志愿者讲述的一个由于暴露艾滋病人身份而受歧视的真实事例。
2005年12月2日,北京一家媒体未经抚养人靳薇和小莉本人许可,将未经任何技术处理的小莉的照片、真实姓名及其艾滋孤儿的身份在其当天深度报道版面中披露。靳薇愤怒地认为,这一行为有可能给这个身世曲折的少女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在得到小莉的授权后,靳薇于2006年3月1日,将该报纸告上法庭。3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全国首例艾滋孤儿隐私权案",并于2006年4月2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
同情?伤害?
对于关注艾滋孤儿的媒体、专家与公益人士来说,小莉的身世对诠释艾滋孤儿命运的坎坷极具典型性。上世纪90年代,家住河南的小莉的父母均因采血感染艾滋病,并于2000年与2001年先后去世。时年十四五岁的小莉与弟弟从此成了孤儿,之后在亲戚家遭到冷遇。在知名民间防艾人士高耀洁女士的帮助下,小莉与弟弟分别被山东曹县的农户收养。而两年后,因就学问题,小莉与收养家庭产生分歧,之后在求学的道路上几经辗转。几年间,小莉的故事被很多媒体争相报道,而她本人也曾在网上写出《一个艾滋孤儿的自述》。
2004年9月,小莉接受了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靳薇的抚养。
2005年11月底,世界艾滋病日前夕,在外地出差的靳薇接到了北京某报社一位胡姓记者的电话,该记者称,他从高耀洁老人那里听到了小莉的故事,很同情,希望能进行报道,而高耀洁为他提供了靳薇的联系方式。
"我说可以报道,但有两个条件,一是不能用小莉的真名,二是不能用她的照片,即使技术处理也不行,因为这孩子马上要高考了,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不能对她有丝毫的影响。对方满口答应,并说报道出来了会给我寄一份。"
靳薇并没有收到该记者寄来的报纸。2005年12月9日,她从网上看到了该记者的报道。"我很震惊,报道用了一整版的篇幅,三张大幅清晰的照片,对小莉的形象没有进行任何技术处理。更令人气愤的是,报道用的是孩子的真名,并毫不掩饰地将她在亲戚家的遭遇以及在收养家庭的化名公之于众。"
事后,靳薇从高耀洁处了解到,该名记者并不是从高耀洁口中得知小莉的事情,而其报道所用的三幅照片中,有两幅是从其他网站购买,一幅是从高耀洁家墙上的照片中翻拍。
12月9日,靳薇致电该报社总编辑,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和对该记者行为的质疑,对方表示准备核查。
12月中旬,靳薇收到该名胡姓记者的电子信件,信中,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并同时解释,照片问题属于编辑部交接工作失误,至于用真名,他认为在采访靳薇时双方并没有谈到这个问题,之后,他曾想电话征求靳薇的意见,但碰巧她关机,因此,他认为可以使用真名。
"我不能接受他这种不具诚意的道歉",靳薇给该记者回信,表示自己将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小莉的尊严,信件同时转发给该报社领导。
12月23日,该记者再次给靳薇发来邮件,并在信的末尾"说":"如果在今后的日子里能为您以及您高贵的女儿做些什么,我将倍感欣荣。"
这样的措词再次令靳薇气愤。几天后,该名记者与其部门主任找到靳薇面谈,重申了一遍他们之前的解释,之后,报社就再没有任何消息。
因怕影响小莉的情绪,自该报道刊出后,靳薇一直瞒着小莉,也一直无法下定决心诉诸法律。但随后的那个寒假,在河南读书的小莉还是从网上看到了那则报道。
"她很受刺激,打来电话,不停地哭,说她最近常做噩梦。"
这让靳薇下定了决心,"不能任这个孩子被伤害。"
2006年3月1日,中国《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的当天,靳薇以被委托人的身份,将涉嫌侵犯小莉隐私权和肖像权的该报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月24日,开庭前一天,靳薇通过网络搜索器查知,截至当天,网络可搜索到该报道的数量为8030项,共有45家大小网站对该报道进行转载,并且大部分是图文并载,而其中,就包括该报纸的网站。
"我曾反复要求他们消除影响,将网上报道删撤,但显然,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最终决定对此案不公开审理。
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方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辩称:被告所采用的照片是由其从图片网站上合法购得,而被告报道中涉及小莉隐私的部分,是记者从网上已有报道、高耀洁女士已发表的书中以及小莉的《一个艾滋孤儿的自述》中摘编而成,而这些公开的事情已不构成隐私。
对此,靳薇当庭反驳:不管照片、文章内容的来源如何,根据我国法律,被告在使用前均应征得被报道者本人或其抚养人的同意;虽然网上已有关于小莉的报道、图片和小莉本人的自述,但像被告这样将原告的照片、真实姓名以及隐私同时披露的,这是第一次,而这种行为,已经对原告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
此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无处逃避
小莉性格内向,这是她给周围人的一致印象。而靳薇很难搞清楚,这种内向是天生,还是童年、少年时一连串的遭遇在这个孩子身上投射的无法抹去的阴影。
2000年,小莉的母亲因艾滋病去世,《南方周末》的记者对此进行了报道。民间防艾人士高耀洁老人从该报道中得知小莉姐弟的境遇,专程到她家探望。
"那时,小莉的父亲还在,但已经不行了,独自躺在院中晒太阳。"
这样的景象让高耀洁揪心,而她更无法想象,当年14岁的小莉如何用瘦弱的肩膀在承受丧母之痛的同时,再眼睁睁看着父亲生命的迹象一点点消逝。
2001年,小莉父亲去世后,她与年幼的弟弟被寄养在亲戚家,但很快,两个孩子从不能善待他们的亲戚家逃出。
其后,在高耀洁的联系安排下,小莉姐弟与其他几名河南的艾滋孤儿陆续被山东曹县的农户收养,小莉也得以在这个收养家庭重拾学业。
"她很爱学习,虽然成绩不是非常突出,但很刻苦。"这一点让高耀洁倍感欣慰。
然而,两年后的一次成绩风波,再次将小莉刚平静下来的生活打破。
"她一次期中考试的成绩仅200多分,这与她平时中等偏上的成绩相差太大,一名曾采访过她的记者了解了此事,要求查询小莉的考卷,被学校以各种理由拒绝,后来学校承认,是校方把她和班里一名与她姓名同音的女生的成绩搞混了,小莉真实的成绩是600多分。"
高耀洁老人坚持认为,校方这样的行为并非无意,而是对这个艾滋孤儿的排挤。
2004年8月底,在新学期即将开学之时,高耀洁、靳薇及香港慈善机构负责人杜聪赶赴曹县看望被收养的艾滋孤儿,高耀洁建议将小莉转往菏泽地区中学就读,但与小莉的养父母产生分歧。
"他们并不希望小莉继续读书,但又不明说。"靳薇回忆说,她与高耀洁、杜聪带着小莉在菏泽办妥了所有转学手续,并于当晚返回郑州,但他们前脚刚到郑州,紧接着就接到小莉养母的电话称,小莉不想读书了,她们已于当晚从菏泽返回曹县。
"高老师气得直哭。"靳薇说。无奈,她退掉了返京的机票,第二天一早,她与杜聪赶赴曹县将小莉接出。
杜聪建议把小莉送到江苏一所民办寄宿中学读书,因为这所中学是他一个海归朋友办的,他的办学理念很好,"不光成绩要好,更重要的是让孩子快乐",他们认为,这对有过心理创伤的小莉来说很重要。在征得小莉的同意后,两人连夜将她送往江苏。也是从这时起,靳薇主动承担起了小莉的抚养工作。
但是,令靳薇头痛的是,身世曲折的小莉与这个贵族化的学校显得格格不入。"她变得更加沉默,不与同学来往,不爱参加班集体的活动,成绩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并对同学隐瞒自己孤儿的身份,称她的父母在外地工作。"
2005年寒假,靳薇将小莉接到北京的家中,这是她第一次与小莉较长时间的近距离接触。"你可以感觉到她很紧张,像只小刺猬,随时都会缩成一团,把全身的刺竖起来。"
在靳薇看来,小莉的自我封闭并不是不说话,"她会告诉你她又做噩梦了,梦到死去的父母,感到非常害怕,你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她内心的焦躁紧张。"
假期后不久,靳薇接到她班主任的电话,在班主任与小莉的一次谈话中,小莉要求学校开除她,并说,这么多好心人帮助她,不值得。
这让靳薇不安,同时考虑到国家必须在户籍所在地高考的规定,她决定再次为小莉转学。
2005年9月,靳薇通过朋友帮忙,在对方确认了小莉身体状况健康的情况下,将19岁的她安排到河南某省级重点中学。在这所学校,惟一知道小莉艾滋孤儿身份的,是校长和小莉的班主任。
令人欣慰的是,小莉各方面的情况很快明显好转,几个月内,她的成绩从刚入学时的27名上升至17名,性格也渐渐变得开朗,与同学相处融洽,并学会了主动与靳薇打电话、谈心。
然而,2005年12月3日的这篇报道,令这个孩子稍微放松的心弦再次绷紧,"给她打电话她常常会哭,很焦躁,又开始做噩梦了。"
2006年4月4日,靳薇收到小莉班主任的来信,老师对小莉目前的处境表示担忧:如果小莉艾滋孤儿的身份被学生和家长知道,将可能会引起他们的恐慌,小莉也不可能安心学习,严重的,有可能要重新改变学习环境,甚至辍学,而这对以考上大学为第一目标的小莉,有可能是无法承受的打击。
歧视阴影
对于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遭遇社会歧视的处境,靳薇认为自己绝不是危言耸听。
在她发给记者的资料中,一位志愿者讲述了他的遭遇:2002年,他收留了9名艾滋病感染者。一位报社记者要求采访,答应不暴露他们所在的地点,却偷偷带了摄影记者在房子外面拍摄了照片。次日,小区的管理人员根据图片确定了他们的位置,当天中午,三十名保安手持棍棒冲入房内,把东西往外扔,并勒令他们马上离开。他们报警,派出所却声称警力不足无法派人,他们就这样被驱赶出来。
在靳薇几年的防艾调研中,这样的事件比比皆是。广州一个有名的艾滋病患者,自己成立了艾滋病感染者服务组织,但之后被一家媒体将身份曝光,接连遭遇恐吓、侮辱、追打、驱赶,以至于无法生存,逃到云南躲了一年半,才又回到广东另一个城市。云南一个感染者,也做了很多志愿者的工作,2003年,一家收视率很高的地方卫视对他做了采访,然后,在没有对图像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播出。之后他接到很多恐吓电话,一度想自杀了结生命,而该电视台在此情况下,仍将他做的那期节目挂在他们的网站上。2004年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两位艾滋病人握手的新闻被播出后,他们的孩子和妻子遭到同村人的欺负和驱逐,不得不四处躲避,生活艰难,这一情况后来被《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写成报道。
"这个社会有各种歧视,但是,对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歧视是危及他们生存的。"靳薇认为,这种歧视源于人们对艾滋病的无知,以及因此产生的恐惧。"在很多人眼里,只要跟艾滋病这个词沾了边,即使你是绝对健康的,也会被污名化和边缘化。"靳薇说她在单位有一个绰号,叫"艾滋病那女的",常有同事一语双关地问她:"×××为什么对艾滋病宣传这么热心,如果有一天查出他的HIV是阳性,是不是所有人都会恍然大悟?"而她所编著并正式出版的艾滋病防治政策书籍,也被告知不能算做学术成果。
靳薇最初并不是研究艾滋病防治政策的。2001年,她因偶然的机会参加了一场社会科学与艾滋病防治的研讨会。正是在这次会议中,靳薇第一次知道艾滋病会对社会造成的重大影响:非洲南部一些国家,20%~30%的人口被感染艾滋病,经济发展受到巨大影响;刚果因超过20%的士兵感染,部队无法招到新兵,更无法向联合国维和部队派出士兵。根据专家预测,本世纪,艾滋病的重灾区会从非洲转移到亚洲,中国和印度是最危险的两个国家。一些战略家提出,艾滋病的蔓延,会造成国际战略格局的改变。因为艾滋病主要攻击的对象是青壮年,这将对国家的经济国防造成重创。
正是这次会议,让靳薇下定决心,投身艾滋病防治政策的研究。之后的几年,靳薇的主要工作是在国家领导和中高级领导干部中做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倡导,在这个过程中,她了解到,"即便是在全世界极力呼吁正视艾滋病和感染者权益的今天,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仍有三分之一的领导干部认为,艾滋病会通过握手、拥抱、共餐、蚊虫叮咬甚至近距离谈话等日常接触感染,因此需要将感染者与人群隔离。"
而在这种歧视阴影下,一些媒体将感染者及其家庭曝光于大众,无异于给感染者家庭艰难的处境雪上加霜。靳薇认为,很多被媒体曝光的感染者及其家属,之所以没有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因为他们知道,在现今的环境下,站出来将会给他们造成更大的甚至毁灭性的伤害。"害怕隐私被暴露将使得他们宁愿不接受治疗,放弃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也不愿被整个社会驱逐。"
基于此,靳薇决定帮助小莉和其他受害者用法律质疑媒体的职业道德,但她同时表示担忧,自己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媒体,而是社会整体歧视的大象。
艾滋病感染者何时不再逃避?靳薇并不乐观。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6月上半月刊)记者/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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